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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智能软硬件研究中心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0 08: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江苏思远集成电路与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智能软硬件研究中心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能软硬件研究中心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阳湖采公[2020]008号
3、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5、本次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共采购1套智能软硬件研究中心实验设备,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采购、电源敷设、安装场地的清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制作、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及保养以及与该工程相关的其他配件其他的采购和安装、系统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三年免费保修维护等。还包括货物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6、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武进区,实际施工时根据甲方要求确定安装地点及范围。
7、本项目预算价:298万元。
8、本项目最高限价: 298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其他要求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
1、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4楼409室招标代理部)。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4楼409室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
五、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3:30时止
2、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5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开标有关信息:
1、资格审查、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13:30时
2、资格审查、开标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5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帐号:10600601040010125
电话:0519-86520236。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企业网上银行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
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务必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在资格审查时由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核实入账情况,供应商无需更换票据。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九、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本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本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本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  人:江苏思远集成电路与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先生
联系电话:18629388625
(二)招标代理公司: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任江
联系电话:0519-86520236
联系地址: 武进区府西路鸿业大厦4楼
网  址:http://www.jsyhgl.com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期:             
 
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资格审查要求
 
由采购人将组织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视为原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一并提交。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另外提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外的其他所有文件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可提供正本,但所提供正本内容应包括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二维码内容。所有资审原件资料须袋装(可不密封)。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准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和资格审查、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 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单独提供到场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采购人核实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书。
4、资格审查资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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