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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青洋路武进大道长虹西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程

发布时间:2020-11-18 08:00:00
青洋路武进大道长虹西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项目
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阳湖竞采【2020】4号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 青洋路武进大道长虹西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程 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工程名称:青洋路武进大道长虹西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程
2、采购编号:阳湖竞采【2020】4号
3、工程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等规定。
5、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10.3355万元
6、招标范围:青洋路武进大道长虹西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程 。
7、服务周期要求:自中标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交通工程专项资质。且同 时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有监督部门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覆盖本项目检测 工作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4楼409室招标代理部)。
3、报名需提供资料(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时提供原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4楼409室招标代理部)。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1月25日13: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14: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5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14:00;
开标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5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资格审查:详见附件2
九、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龚俞
联系电话:13706121793
(二)代理机构: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洁
联系电话:0519-86520236
 
 
 
 
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日期: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响应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中心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资格审查要求
由采购人对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后审时间准时到达资格后审现场并签到,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后审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打印凭证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20171020143630001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打印凭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显示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资格审查时间前之间的任意时间)】
*4、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
1、以上加“*”材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上述材料另须提供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需按要求资格审查和评分要求的相关各种资格、资质、证书、证明等材料需在开标现场及时提交,开标结束之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任何补充材料(含原件或公证件)。

附件3           
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
(招标人):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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